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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一缕阳光 官司竟打两年

2000-1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郑州11月8日电为了不让邻居正在建设的楼房“疯长”,使阳光能照到自家院内,河南省上蔡县城关镇3名住户不但走上了法庭,而且官司一打就是两年。

陈红轩、张述民等3人住宅位于上蔡县某单位家属院,南面与这个县二工局经理部为邻。1998年8月,经理部在3家南侧建住宅楼一座,预建3层,高度为10.50米。陈红轩等认为,此楼与他们3户的住宅间距仅有8米左右,小于国家规定的建筑物合理间距,建成后将影响他们3家的采光。遂一纸诉状将二工经理部告上法庭。上蔡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欲建10.5米高的宿舍楼,确实会给原告住宅采光造成影响,于是一审判决被告所建宿舍楼停止在9.9米以上部分施工,并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2000元。张述民等3人表示不服,今年6月,他们上诉到驻马店中级法院,要求法院按有关建筑物间距的规定,停止被告楼房超高部分的施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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